akiba | 发表于2018-07-10 23:28:12 / 2楼 |
更何况即使是像MPAA这种,也不是US政府(联邦)机构~ 天朝限制作者的想像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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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uwuzula | 发表于2018-07-11 11:07:24 / 3楼 |
【 在 akiba 的大作中提到: 】 : 虽不清楚美国实际状况,但应该(现在)没有啥审查。第一宪法修正案 兄弟,搜索一下麦卡锡主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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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K52L60H | 发表于2018-07-11 14:53:39 / 4楼 |
好奇看了一章,内容是讲主角去美国创刊playboy,觉得楼主的问题没毛病,麦长老可以把你叫到国会去质询,但他神通再广大,也变不出一个出版前审查的机构来。
playboy一个真实案例是1955年美国邮政总局表示我们不派送这种猥亵玩意,于是那位真·主角打了场官司,并获胜。——这才是上世纪50年代US最接近“内容审查”的做法。
【 在 akiba 的大作中提到: 】 : 虽不清楚美国实际状况,但应该(现在)没有啥审查。第一宪法修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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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nyoung | 发表于2018-07-11 15:27:14 / 5楼 |
没看书,但是我记得麦卡锡主义横行的时代美国没有政府下属的审查机构,但是有很多私营或者民间协会从事审查工作,也会产生实质上的影响。 【 在 aK52L60H 的大作中提到: 】 : 好奇看了一章,内容是讲主角去美国创刊playboy,觉得楼主的问题没毛病,麦长老可以把你叫到国会去质询,但他神通再广大,也变不出一个出版前审查的机构来。 : playboy一个真实案例是1955年美国邮政总局表示我们不派送这种猥亵玩意,于是那位真·主角打了场官司,并获胜。——这才是上世纪50年代US最接近“内容审查”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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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len123 | 发表于2018-07-11 15:27:36 / 6楼 |
如果說是要出版前審查的機構,這倒是比較像1960年代時的美國電影情況:當時美國部份地區的政府有自設電影審查委員會,可事先審查並扣住放映證。
想當然爾,為了屁屁,這官司是一定要打的,最後的結果是最高法院認定委員會沒這權力。如果真的看某電影不順眼並想阻止,請依現行法律狀告到法院,由法院裁定,而且舉證的慣任也在政府這邊,不是看不順眼然後告上去就沒事了。 【 在 aK52L60H 的大作中提到: 】 : 好奇看了一章,内容是讲主角去美国创刊playboy,觉得楼主的问题没毛病,麦长老可以把你叫到国会去质询,但他神通再广大,也变不出一个出版前审查的机构来。 : playboy一个真实案例是1955年美国邮政总局表示我们不派送这种猥亵玩意,于是那位真·主角打了场官司,并获胜。——这才是上世纪50年代US最接近“内容审查”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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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K52L60H | 发表于2018-07-11 16:18:00 / 7楼 |
我也只是进去看了这一章,剧情大致是假定在美国创办一本杂志需要先把首期样刊送到“审查处”通过才能得到版号发行,不是写事后审查带来的各种麻烦
【 在 kenyoung 的大作中提到: 】 : 没看书,但是我记得麦卡锡主义横行的时代美国没有政府下属的审查机构,但是有很多私营或者民间协会从事审查工作,也会产生实质上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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